怎么解决劳务派遣纠纷

时间: 2018/12/5 14:30:23     来源: 互联网     编辑: 博天人才网     点击:24225

        劳务派遣因为将用人和管人分离,深受用人单位的喜欢。但是,正是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单位不是同一个,所以发生纠纷很多人不知道如何解决?找谁解决纠纷?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
 
        怎么解决劳务派遣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但是司法实践中的做法是,劳动者只起诉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一方的情形,其未起诉的一方既可以作为被告也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区别在于,追加被告存在一个管辖权异议的问题,有可能增加审理周期,所以一般先追加为第三人,在审理中也可以视情况需要变更为被告。用工单位起诉劳动者的,将派遣单位追加为第三人。
 

        劳务派遣涉及两个法律关系,即劳务派遣合同关系与劳动和劳动合同关系。对内而言,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本单位职工)有劳动合同关系。对外而言,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有劳务派遣合同关系。劳务派遣合同的履行把三方形成的劳动关系和民事法律关系结合在一起。由于这两种法律关系产生的纠纷性质不同,处理争议的程序、适用的法律以及时效也各不相同。在审判实践中应注意区分对待。劳动者依据劳动关系起诉派遣单位的案件为劳动争议案件,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依据劳务派遣合同起诉的案件为普通民商案件。对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应通过前置程序,适用规定的60天仲裁时效,按照《企业条例》规定的程序处理。进入诉讼阶段,由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并且审查仲裁程序和实体处理是否合法,依法做出裁决。
 
        对于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因劳务派遣纠纷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然后按照民事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在实体上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依法做出裁决。
 
        劳务派遣纠纷由于涉及三方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发生纠纷需要区分劳动者与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还是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纠纷。不同的劳务派遣纠纷,有不同的解决方法,一般都是仲裁或者诉讼解决。